来凤县人民法院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来凤法院 时间:2025-03-06 11:03:36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来凤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该院管辖的的刑事、民事、商事及行政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依法执行该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和外地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负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定指令审理的各类案件和执行案件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内设机构8个,具体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预算收入2823.58万元,比上年减少339.66万元,下降了10.73%,主要原因是因为财政拨款中2024年有大河法庭维修费50万元、百福司法庭新建工程206万元,而2025年没有;以及2025预计的县财政拨款收入比2024年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3.58万元,比上年减少100.86万元,减少了10.73%;其他收入350万元,比上年减少238.8万元,减少了40.47%。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预算支出2823.58万元,比上年减少339.66万元,减少了10.73%。其中:公共安全2348.5万元, 比上年减少355.82万元,减少了13.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08万元,比上年增加14.16万元,增加了4.3%;住房保障支出132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加了1.53%。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5年基本支出2147.0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7.01万元,增加了0.79%,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计新招录4名公务员,人员的增加等因素带来的人员经费需求的增长。

2)2025年项目支出676.57万元,比上年减少356.67万元,减少了34.5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中2024年有大河法庭维修费50万元、百福司法庭新建工程206万元,而2025年没有。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239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14.28万元,增加了6.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搬进新办公大楼后电费较以前年度增加,比2024年多预算了8万元,其他交通费也增加了6万元。其中:工会经费15万元,福利费15万元,水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办公费1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电费31.2万元,其他交通费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5万元,减少2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了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与2024年相比,下降了21.0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了12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70.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2万元,减少了8.05%,主要原因是2024年制式服装属于政府采购预算,2025年无此项目。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3.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复印纸、办公桌椅、国产化电脑;工程政府采购预0万务类政府采购预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加油等项目

2025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68.8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单位占有房屋面积11541.8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00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0841.86平方米。公务用车1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数量为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主要用于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及审判管理、办案车辆运维、聘用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服装支出和中央和省交办的重特大案件办理等特殊情况的经费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地方经济的发展。2025年预算安排272.36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53万元,其他收入资金129.83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保障我院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数量指标:案件结案率≥90%;全年各类案件受理数≥5000件。

质量指标:案件执结率≥95%。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不超预算。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我院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表八为空表。

(二)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会议费、福利、日常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公用房水电费公用房取暖公用房物管理、公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接待。其中,因公出国()用反映位公出国()的国、国外城市交通、住宿、伙食、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位公车车辆购置支出(车辆购置税、牌照)、燃料过桥过、保险费、安全用等支出;公接待反映位按定开支的接待(含外接待) 用。

3.政府采:是指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组织,使用政性金采依法制定的集中采以内的或者采额标准以上的物、工程和服的行。政府采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政策、采程序、采购过程及采管理的称,是一种共采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

4.()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取得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款收入”以外任安排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完成日常工作任生的人支出和公用支出。

7.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和事业发展目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