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十二年 法院执结陈年积案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肖亚林 陈宜靖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2-11-02 14:40:00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肖亚林  陈宜靖)十二年前,一件标的27000元的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僵局。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湖北省来凤县法院一举将该案执结。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被执行人董某在来凤县水泥厂赊购一百吨水泥,价值27000元。后经水泥厂多次催收,董某均以无钱为由而没有给付。判决生效后,因董某家境困难,该案执行工作长期陷入困境。

  此后,董某经济条件逐年得以恢复,今年更是因为县政府征地获得补偿款,但董某依然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得知情况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敦促董某执行,董某仍然推诿敷衍。面对被执行人的百般抵赖,执行法官在做好思想感化工作的同时想方设法,终于执结这起积案。

  “这么多年了,我以为法院不会再找我执行的。”本想软拖硬抗“耍赖”的董某慑于法律威严,主动认错,并缴纳了全部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