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贩“以贩养吸”获刑四年零五个月

作者: 陈宜靖 时间:2012-04-06 14:52:00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陈宜靖)一名“瘾君子”为了维持吸毒所需的不菲开销,铤而走险,走上了“以贩养吸”的不归路,最终把自己“贩”进了监狱。日前,来凤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覃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现年30岁的无业妇女覃某,近年来因不慎染上了毒瘾,为了维续吸毒和生活的高额开销,想出了一个“一举两得”的办法,用工具把大包装分装成若干小包装贩卖给其他“同仁”,从中牟利,以贩养吸。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以非法营利为目的,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11.005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考虑被告人覃某系以贩养吸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等情节,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