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突然整体转卖工人苦无着落,法院强制执行经济补偿金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肖亚林 陈宜靖来源: 法院执行庭
时间:2012-09-03 09:16:00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肖亚林 陈宜靖)近日,来凤法院执行局妥善和解执结了一批群体性追索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案件。
2010年7月,经来凤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原来凤县忠信竹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全部固定资产转卖给来凤县创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尽快达到引进外资项目,经来凤县人民政府协调,并经过来凤县工商管理机构同意,该出卖固定资产协议按照股权转让形式进行,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尔后由新股东成立为来凤县创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来凤县忠信竹业有限责任公司将产权出让后,原董事长张某向全体职工宣布企业转卖事实,口头解除了与原告方的劳动关系,尔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原告方要求经济赔偿金。本院于2011年10月14日作出判决,被告方一直未予履行。
2011年12月,原告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原忠信竹业有限公司董事及股东,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通过思想沟通,三位股东同意将款项全额汇入法院的账户。目前,原告方等15人的经济补偿金28800元已经全部实际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