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少年疯狂盗窃、抢劫获刑

作者: 陈宜靖 时间:2012-05-10 14:55:00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陈宜靖)两个月内,伙同他人多次盗窃。昨天,来凤县法院以盗窃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张某伙同他人,先后窜至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盐街、凤南路、书院路等处,采取强行撬开卷闸门等手段,先后盗取现金、台式电脑、手机、烟酒等财物,共计价值12439元。另查明2010年12月,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携带刀具窜至来凤县粮贸小巷一水果机游戏厅处,持刀对游戏厅老板进行威胁,抢走现金170元,并砸坏店内水果机。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盗窃作案5起,价值人民币12439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当场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张某在作案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