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应用“示范文本”助力交通事故纠纷高效化解

来源: 来凤法院 时间:2025-11-05 16:43:10

近日,来凤县综治中心通过应用“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实现快速调解、当场履行,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李某驾驶小轿车在来凤县某路段与向某驾驶的某汽车出租公司的营运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已给向某赔偿车辆维修费,向某因车辆维修产生停运损失与李某协商未果,故诉至来凤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停运损失。

某汽车出租公司的职工向某来到入驻来凤县综治中心的法院诉讼服务窗口要求立案,工作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发现向某仅携带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近三个月车辆运营收入情况,其他诉讼材料尚不齐全。随即引导其至示范文本自助服务区,指导向某通过要素式起诉状模板完善诉讼材料。向某按照示范文本列明的停运损失等赔偿范围,根据自身情况勾选了赔偿项目,10分钟内完成立案。工作人员随后又电话联系李某到综治中心进行调解,李某来到综治中心后,工作人员在释明填写要素式答辩状可以提升调解效率后,辅导李某对照某汽车出租公司的具体请求进行答辩状示范文本填写。鉴于案情清楚且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经双方确认同意后,综治中心及时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委派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调解员进行调解,由入驻中心的法官指导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通过某汽车出租公司提交的要素式起诉状,针对性询问双方当事人,确认双方对交通事故事实无异议,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停运损失赔偿金额。调解员根据某汽车出租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按照法院的道交赔付标准计算出赔付金额。但李某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尤其对停运损失计算时长不予认可。对此,指导法官指导调解员围绕停运损失进一步调解。调解员结合向某提供的相应流水证据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履行完毕,向某也向调解员表示要求撤回起诉。

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案例。其一,标准化诉辩状,助力当事人全面、准确表达诉求。依托格式规范、要素完备的示范文本,入驻综治中心的法院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系统梳理赔偿项目的具体主张,促使当事人更清楚了解自身的权利义务,充分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其二,构建调审衔接机制,助力案件速审快调。通过设立先行调解分流程序,调解员借助要素式诉辩状快速锁定争议焦点,精准聚焦矛盾症结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最终实现立案当日即完成调解全流程办理,显著提升司法解纷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