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法院冒雨加班执行 受害人拿回拖欠赔偿款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李申忠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4-08-07 16:30:23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申忠)“就为了这不到两万块钱,判决都生效这么久了就是不给钱,今天总算是拿到钱了,真是感谢法院执行局的同志们了。”8月7日,来凤法院执行庭干警们早上六点冒雨加班最终为受伤残疾的吴某拿到赔偿款后,吴某如此感慨到。  

据悉,2010年7月,吴某在给张某修建房屋时不慎落下摔伤,经来凤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聘请无建筑资质的姚某修建房屋,而姚某又将该工程分包给同样无建筑资质的杨某修建,导致吴某伤残,三人依法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吴某11099元,姚某赔偿吴某18498元,杨某赔偿吴某22198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姚某、杨某始终未支付赔偿款。来凤法院执行庭立案后,干警们多次到杨某、张某、姚某家中做工作、沟通协调,后杨某主动支付了赔偿款,而张某声称无能力赔偿,一直未支付,姚某则长期早出晚归一直没在家中,电话也从未接通。

为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司法威严,2014年8月7日,来凤法院执行庭干警于早上六点冒着暴雨赶到姚某和张某家中,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张某主动支付了赔偿款,而姚某因拒不支付赔偿款被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后姚某家人于当日下午也主动支付了赔偿款,最终吴某拿到了所有的赔偿款,案件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