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相济圆满化解经济纠纷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肖亚林 陈宜靖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2-11-02 09:39:00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肖亚林 陈宜靖)日前,湖北省来凤县法院执结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强制执行其购买的汽车。

  张某与李某存在经济纠纷,2011年6月15日,张某购买了一台东风日产越野车,6月21日办理了车辆注册登记,车辆所有人为张某。7月5日张某办理了车辆转移登记,将该车转移到其父名下。李某知道张某购买车辆后,找到张某,要求其还款,张某给李某出具了一张条据,内容是自愿将东风日产小车一部折价10万元抵押给李某,年底将李某53万元的债务还清方可取车。不久,张某以其父亲的名义起诉李某,要求返还该车。法院主持调解,张某父亲自愿用东风日产越野车折价156930元给李某抵偿债务并协助过户,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日后却以种种理由搪塞拒绝执行。

  来凤县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赶到被执行人家中给张某及其父做思想工作,只有自觉履行调解协议,才能更好地解决矛盾,同时郑重指出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执行,如果软拖硬抗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经法官刚柔相济地做说服工作,被执行人当即履行了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