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起纠纷 法庭现场来调解

作者: 唐桂生 向世斌 时间:2012-05-03 15:18:00

   来凤法院网 (通讯员:向世斌 唐桂生)4月28日,来凤法院三胡人民法庭把庭开到村里,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使89岁老人生活有了着落,起居有人照料,后事有了保障,受到了当地群众的赞扬。

兄弟抽签定赡养

   79岁的黄开登老汉有二子二女。因其身体硬朗,黄老汉一直单独生活,由两个儿子供粮供油赡养。2011年9月27日,一场意外车祸,将黄老汉撞伤致残,经38天住院治疗,黄老汉出院回家保养,但从此生活不能自理。11月29日,经村委会调解,肇事者给黄老汉赔偿损失30000元。同时商定,黄老汉由两个儿子按月轮流赡养,30000元赔偿款由两个儿子共分。轮流赡养没几日,两兄弟便商定以抽签方式决定由谁负责黄老汉生养死葬等事宜。

   2011年12月6日,在同村村民见证下,次子中签。兄弟俩便签订了由次子收取30000元赔偿款并负责黄老汉的生养死葬等事宜的赡养协议。

二子二女成被告

   黄老汉跟次子生活不到5个月,起居便逐渐无人照料,生活便没有保障,经常饱一顿饥一顿。2012年3月31日,长女便将父亲接到自己家中赡养。为减轻女儿的负担和解决自己今后的衣食问题,黄老汉遂于2012年4月14日将二子二女告上了法庭,要求由四个子女共同赡养,并随长女生活。为方便老人诉讼,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法庭决定到老人居住地村委会开庭审理此案。

当庭调解化纠纷

   4月28日9时,法官们冒着大雨准时来到村委会,开庭地点早已围满了前来旁听审理的村民。在长女安排下,黄老汉坐手推板车到了村委会。为妥善化解老人的家庭矛盾,一次性解决老人今后的赡养问题,法官们积极组织调解,通过法官的说理讲法和村支书的协助调解,黄老汉与几个子女达成了调解。调解协议约定黄老汉的生养死葬等事宜全部由长女负责,并随长女生活。同时,还约定黄老汉的30000元赔偿款也由长女管理使用。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黄老汉的脸上布满了笑容,接连对法官们说:“我满意!我满意!”。该起赡养案件的圆满解决,既使老人的生活有了着落,又避免了父子、父女及子女间的矛盾,促进了家庭和睦。

   据悉,2012年以来,来凤法院以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深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载体,本着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想民所想,急民所急,采取“送法下乡,巡回审理”的办案方式,深入到当事人所在地村、组及农家就地办案,及时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做到巡回审理案件与送法下乡相结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