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之年执意离婚 玉婚夫妻和平分手
作者: 陈宜靖
时间:2012-04-11 15:37:00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陈宜靖)一对老夫妻,均已年逾花甲,一起走过人生的风雨,却因感情不和,夫妻双方先后两次诉求离婚。但因感情破裂证据不足,两次起诉均未能如愿。近日,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来凤法院第三次作出判决,准予离婚。1974年,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进而领证结婚,婚后共生育二女,现均已独立生活。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斗气、争吵,时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一双女儿成了唯一维系夫妻感情的纽带。从2002年至今,双方已先后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2002年,被告彭老汉离家出走,双方分居生活,相互不尽夫妻义务,致夫妻感情破裂。2011年12月26日,舒老太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彭老汉离婚。?xml:namespace>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历了38年的婚姻,本应相互扶持、共度晚年,希望他们认真对待婚姻,但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表示仍要离婚,已无和好的可能,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