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普法】走进春晖小学:这堂课,专门讲“学生欺凌”
4月30日,
来凤法院绿水人民法庭庭长冉莉莉
走进春晖小学校园,
以法治副校长身份,
带孩子们认清学生欺凌“真面目”
“同学之间打打闹闹算不算欺凌?”冉莉莉一开场就抛出这个问题。 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给出明确答案:学生欺凌是蓄意或恶意的欺压、侮辱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精神损害。而正常的玩闹,是双方自愿、随时能喊停、结束后都开心的。 语言欺凌、关系孤立、肢体冲突、网络P图、强行索财……冉莉莉逐一列举五种常见形式,告诉孩子们:这些都不是“开玩笑”,而是违法行为的苗头。 最精彩的当属课堂演练环节。冉莉莉设置了三个贴近校园生活的场景,让孩子们主动判断、积极发言,在互动中学会区分嬉闹与欺凌。 情景一: “大家都别跟小红玩,谁跟她玩我就不理谁。”小丽发动全班孤立小红。“这是关系欺凌!”有同学立刻判断。冉莉莉点头:“普通吵架不会拉上整个团体。如果你看到了,不要盲目跟风,主动接近被孤立的人,或者告诉老师——沉默等于纵容。” 情景二: 高年级学生把低年级堵在厕所,搜走10元钱,还威胁“见一次打一次”。“这是抢劫,触犯法律!”一名女生抢答。冉莉莉现场教“应对三招”:先给钱不硬拼,记住对方特征,脱身后立刻报告老师或家长。 情景三: 体育课争篮球互相推搡,下午两人互相道歉和好。全场异口同声:“不算欺凌,是普通冲突!”。 法律有红线,后果不儿戏。冉莉莉告诉同学们:欺凌者可能面临民事赔偿、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次欺凌,可能影响一生。” 宣讲结束时,冉莉莉再次回到开场的问题:“现在,你们心里有答案了吗?”孩子们的目光比刚来时坚定了许多。 这场宣讲,没有枯燥的说教,有的是一个个贴近孩子生活的案例、一句句带着温度的叮嘱、一次次真诚的互动。当法治副校长脱下法袍、走进校园,她用孩子们听得懂的语言,把法律的刚性转化成了成长的铠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