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执结一起群体经济补偿案件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肖亚林 陈宜靖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2-10-31 15:43:00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肖亚林 陈宜靖)企业突然转卖,工人苦无着落。近日,湖北省来凤县法院执行局妥善执结了一起群体性追索经济补偿的案件。
2010年7月,来凤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期间,原来凤县忠信竹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全部固定资产转卖给来凤县创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尽快引进外资,经来凤县人民政府协调,并经来凤县工商管理机构同意,该出卖固定资产协议按照股权转让形式进行,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而后由新股东成立来凤县创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来凤县忠信竹业有限责任公司将产权出让后,原董事长张某向全体职工宣布企业转卖事实,口头解除了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职工(原告)要求经济赔偿金。该院于2011年10月14日作出裁决后,被告一直未予履行。
2011年12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联系到原忠信竹业有限公司董事及股东,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沟通,三位股东同意将款项全额汇入法院指定账户。目前,原告方15人的经济补偿金28800元已全数追回。